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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四十)------登记系统收费吗?

发布时间: 2018-09-13 11:00:5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1]2229 号)的规定,登记系统的收费项目仅为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服务费,包括初始、变更、展期和异议登记。初始登记和展期登记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件60元/年,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的服务收费为每件 20元/次;注销登记不收费,查询不收费,其余登记服务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