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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十四)

发布时间: 2018-04-26 16:17:54        

关于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解读:

本条是对人民银行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的规定。

本条系由原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而来。原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原法仅限于“加强信贷政策指导”,范围较窄。二是补充增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作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落脚点。三是将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为“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以体现把金融支持的重点聚焦于小型微型企业的立法指导思想,使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在更需要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货币政策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各个经济部门,中小企业也不例外。具体而言:一是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来源。此外,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企业、项目融资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人民银行应当深入贯彻本法和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主要包括:

一是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合理实施定向调控。

二是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继续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创新评估结果运用方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要推动健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体制环境。

需要指出的是,货币政策是一种总量政策,依靠总量政策解决结构性矛盾存在一定难度。从根本上说,要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放款金融行业准入,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鼓励互联网金融依托实体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健全金融产品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盘活货币信贷存量,提高资金周转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效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继续积极培育公开透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健全和完善债券市场格局,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货币政策及其工具不能单打独斗,要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及产业、投资、消费、外贸、价格、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协同效应和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