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十一)
发布时间: 2018-04-26 16:14:54        关于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解读:
本条是对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是此次法律修改在总结近年来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政策实践经验基础上新增加的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本条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小型微型企业,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我国中小企业中的绝大多数是小型微型企业。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仍然较重,希望进一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切实减轻负担的要求,此次法律修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扶持做出了制度性安排,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其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具有普适性,可以普遍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从我国的实践经验看,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通过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方式来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经历了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法作为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法,对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宜做原则性规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条件方式、范围和幅度应当由有关税收法律做出规定。
最后,对小型微型企业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税收负担。从国际经验看,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纳税成本的负担,普遍实行征税便利制度。根据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规范小型微型企业税收管理服务,简化办税程序十分必要。为此,本条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