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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8 14:06:05        

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认定工作开始啦!


7月15日前上报申请资料


促进会为您开设专门咨询通道


联系人:周老师  18985182660(微信同号)/ 0851-86837258-0


一、培育目标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2021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择优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重点领域




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培育重点开展认定。


三、认定条件




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要求的培育条件开展认定工作,其中必备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2.2020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民族工艺品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5.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低于2%

6.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7.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民族工艺品企业执行企业生产标准或工艺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8.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梯度管理

分梯度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各市(州)参考上述认定条件,对以前年度纳入省级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移除不满足条件的企业并增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好市(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并动态管理。


(二)推荐和初审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原则上推荐数量不少于20家,同时将2021年已申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纳入本次推荐名单。

申请企业填写“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参照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佐证材料要求”(附件2),向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审核公布

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将拟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发布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四)报送要求

1.申报企业按以下要求向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

2)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文件。


2.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于7月15日前向我厅上报申请资料

1)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正式呈报文;

2)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经本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4)申请企业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余佐证材料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通过办公系统上报)。


3.通讯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5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附件及联系方式




附件1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附件2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要求

附件3贵州省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袁丽娟  陈诚

联系电话:0851-86864032、8686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