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即将开始申报,快来了解有关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 2024-03-20 17:03:31        一、专业化指标
截止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70%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
二、精细化指标
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截止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70%
三、特色化指标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
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三项):
1.上年度营收总额>1亿元,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比重需≥3%;
上年度营收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比重需≥6%。
上年度营收总额在<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2项(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一项):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市场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原则上将在第2季度进行,预计3月份发布申报通知,具体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
首先要求申报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能再申报。
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自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在线填报,同时需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初审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的,对推荐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满足认定标准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
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不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是硬性指标,其佐证材料是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如高于70%则不符合条件。
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也允许企业自证,但自证如何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则需要企业下功夫深入研究。
市场占有率证明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体现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的证明材料,应能说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及行业地位等信息,格式不限。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参考:1.可找全国性行业协会出具专业的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2.可找全国性知名咨询调研机构专业出具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3.可找省级认可度高的行业协会出具专业的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4.企业可根据细分市场公开数据(如券商行研报告或可信度高的机构数据),内部专业自证,并加盖公章。
在“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
另外,在“七、产业链配套—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中,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
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议通过已经获得的省部级认可文件/项目/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印证和阐述。
在“九、其他—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中,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修改的可能原因是:在评审过程中,本部分作为评审专家及领导快速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内容,500字的限制导致部分企业难以通过文字描述呈现给评审专家企业全貌,导致专家评审时所依据的信息量较少,加之评审时间限制,会导致评审的公平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现在扩展至2000字,则可以让申报企业条分缕析地充分把本企业的相关情况说清楚,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评审专家,有利于专家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可写的内容虽然增加了,但是更需要画龙点睛,将重点内容完美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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