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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四)

发布时间: 2018-04-26 16:07:54        

中小企业义务即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解读:

本法是中小企业促进法,但不能一味地赋予中小企业权利,而不让其承担作任何义务。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一贯是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扶持的重点是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出口创汇型等中小企业,使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档次,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对那些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中小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关于法律法规,本法对中小企业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诚信,遵守诚信原则是对每个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最基本要求,没有诚信,经济活动就难以开展,中小企业必须遵守诚信原则,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行为。

关于管理,法律也对中小企业提出了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

关于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小企业要以人为本,积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发展。企业不得为了自身发展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中小企业尤其尽量防止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